只有美国公民或拥有绿卡 孩子才算美国籍?

共和党籍众议员维特(David Vitter)11日提出修正案,推动废除「出生公民权」,以遏止「生育旅游」歪风。维特提出: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必须父母之中至少有一人是美国公民、拥有绿卡或曾在美军服务,才能获得美国籍。

根据现行法律,任何出生在美国的人都自然成为美国公民。维特宣称这种规定助长「生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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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表示:「这是非常真实的爆炸性现象,有整个地下企业在操作推销生育旅游。这是一种力量逐年扩大的强大诱力,吸引愈来愈多人越过边界就只为了到美国生孩子。」

他希望把这项提案加入「为贩卖人口受害者伸张正义法」,辩称他的修正案与这项法案有关,因为2者都关乎移民问题,也是导致严重漤用和人口偷渡的问题。

「财政时报」(Fiscal Times)报导,曾经赞成让非法移民获得转变为合法身分,甚至成为美国公民的威斯康星州州长史考特. 华克(Scott Walker)对所有候选人建议,应该重新检讨新的移民政策,希望能终结「在美出生即为公民」(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观念。

新闻网站「财政时报」亦赞成取消出生公民权,指出已开发国家中,只有美国和加拿大仍向在其境内出生的孩子自动提供公民权,欧洲没有任何国家这样做。

「财政时报」引用最近在南加发生的联邦执法人员突袭37个「月子中心」,发现这些商业行为服务多达60,000名来自中国的孕妇,生育旅游」不只在于让孩子自动成为美国人,还包括价值可能达到几百万元的免费教育、食品、健康和退休福利。

「纽约时报」指出,联邦政府引用中国政府的资讯报导称,在2008年在美国诞生的中国婴儿有4,200名,到2012年已超过一万名中国婴儿在美出生,相信近两年人数更多。

报导中说,当这些外国妈妈来美诞生的婴儿年满21岁,若他们住在美国,他有权申请他们的家人来美,这是家人团聚的人道精神。根据「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的约翰. 菲里报告称,2009年批准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有1,130,818人,其中以亲属关系申请来美的有747,413人,约占百分之66。

美国公民权成为对外国人的引诱,那是难以计算的,它也鼓励了非法移民进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则认为每年有340,000名外国人在美产下婴儿,这种情况也间接使非法移民人数增多。

奥巴马总统下令停止驱逐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约有四、五百万人合乎这种条件,而其中很多是非法进入美国后在美国生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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