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布朗(Jerry Brown)签署通过的“自制食品运营法”(Homemade Food Operations Act)AB626法案在2019年1月1日生效,不过洛杉矶县公共卫生局官员表示:洛县居民预计要到7月1日才能正式申请到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布朗州长2018年9月签署了AB626法案,允许人们出售在自家厨房制作的肉菜食物,使得加州成为全美第一个给家庭厨房发许可证的州。这项法案让不少华人新移民大为振奋,因为法案通过后,一些英语不佳或无法全职工作的居民可以靠着自己的厨艺增加收入和解决日常开销。不过,法案虽然在2019年元旦开始生效,但并非意味着人们可以立刻拿到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洛杉矶县公共卫生局(LADPH)卫生检查专员程远志在中国城华埠服务中心周末举行的“创业教室”上详细介绍了如何获得卫生局许可证和自家制食物出售。
程远志表示,2013年生效的AB1616法案事实上已经允许34种类型的家庭制食物向公众出售,但其中不包括任何含类的食品。
想要合法出售家庭制食物,可以参加网上培训考试后申请A、B两类许可证。A类许可证年费118美元,卫生局不做例行检查,只有投诉检查。B类许可证年费292美元,卫生局每财政年一次例行检查,允许将产品销售到其它持牌食品场所,如餐厅和超市。
虽然卫生局条例下对家庭厨房的要求远远低于商业餐厅,但两类许可证都要求持证人是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即不能通过快递公司的第三方送递产品。同时,持证人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万美元,即销售产品总价值低于5万美元。
程远志介绍说,AB626法案在洛县是从2019年1月1日试行,7月1日正式开始。预计到时候的许可证和AB1616法案下的许可证发放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就是允许出售的家庭制食物类型名单增加,囊括肉类食品。然而,卫生局官员承认是否申请许可证和申报年度营业额都是靠居民自己,他们主要根据投诉进行检查。
根据卫生局资料显示,自2013年加州允许家庭制食品出售以来,洛县有不到400人申请了A类许可证。不少华人新移民虽然有意申请许可证,但制作出来的食品,如木耳茶、饺子等,并不在允许出售的名单上。对于明年允许出售的家庭制食物类型将会增加哪些,程远志表示部门还在研究中,但他称明年7月开始人们就可以在家里做红烧肉来出售了。
在圣盖博市经营北方烧饼和面点的王女士表示,原来在中国时她家就是专业做烧饼,在当地很有名气。夫妻移民美国后,经常请朋友来家里吃饭。朋友们劝他们开店,但成本太高,且有繁琐的申请程序。加上英语不好,很怕和政府打交道,所以在家做些烧饼和面食私下贩售。她表示,生意很不错,有很多回头客。现在合法了,她也想去申请许可证。地下经济没有法律保护,有时候顾客吃坏肚子,可能不是她出售的食物,却可能被告或被举报。现在可以合法经营,光明正大做生意。
对于该法案要求每星期只能提供60份餐的限制,王女士表示,到底怎么算一餐?如何规定又如何执法监督?但她认为,如果是朋友们来吃,顺便带走一些,当然不能算出售了一餐,可以合法规避这些规定。此外,一旦取得许可证,还要接受定期卫生检查。但她表示,对食物卫生很有自信,不怕查。
另一位开卤味店的王先生表示,这个法律对华人非常好。开店压力很大,缴交房租和雇用服务员,成本很高。他表示,以前在家做时,每月赚几千块很容易。但若开店,一个月的流水帐若达不到10万元,都是在亏本。所以每天很紧张。现在家庭厨房合法,他还是喜欢这种经营模式。开了店还会担心服务员偷艺,他们学会后自己开店竞争。而家庭式厨房都是自家人,这一点比较放心。
此外,因为语言不通,经常来店里检查的消防、公共卫生等部门的人也难以招架。以前孩子当翻译,现在孩子去外州读书,只能请朋友来帮忙翻译,但人家来一次也不能空手而归,所以产生了额外成本。以后家庭厨房也会有检查,不过没那么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