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华裔女子陈冰,数月前因留下4岁女儿独自在家,自己和朋友到圣地牙哥购物受到置儿童与危险罪的指控,6日,陈冰在兰丘库卡蒙卡的法庭上认罪。检方提出的认罪协定包括三年缓刑期内不得负面接触(Negative Contact)小孩等内容。法官将在9月3日最终宣判。
6日当天,陈冰身穿鲜绿色上衣丶黑色长裤来到法庭,其丈夫和孩子在庭外等候。此案于9时左右开始审理,法官拿著陈冰亲笔签名的认罪协议,问她是否了解其中的内容,包括2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丶52周的课程(学习如何照顾小孩)丶三年缓刑,期间不能与孩子有负面接触(即打骂丶虐待丶忽视等行为),如果两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行为,缓刑期可减至两年。陈冰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