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妇女金明淑(Mingshu Jin,译音)因为涉嫌在尔湾一个高档公寓开妓院,面临拉皮条的一项重罪指控。该案原来在新港高等法院举行,31日转到圣塔安那高等法院第C5法庭审理,并订10月5日开庭。
现年41岁的金明淑,是2013年5月24日被尔湾警局逮捕,之后以3万5000元保释金交保候传。根据尔湾警局及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她涉嫌在知名淫媒网站刊登广告。尔湾警局是因为收到所住公寓的附近居民抱怨,表示白天经常会看到不同的年轻男人进出该栋公寓,才注意到她。她所以被捕是因为她与尔湾一名便衣警察在电话中说好,将以160元替这名假嫖客找一位35岁妓女。
当天她穿著一袭黑色衣服出庭,并未接受媒体采访。她的辩护律师及对她起诉的橙县检察官也未出席,双方是由其他人代表他们出席,并与法官敲定下一次开庭时间。
由于加州选民通过反走私人口的提案35,她面临的控罪若被定罪,将面临比过去重的入狱六年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