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华裔律师在法庭上的另类选择

前尔湾优孕月子中心客户律师梁志毅上周被法官判罪名成立,该案进入审讯时,粱志毅与其代理律师选择由法官直接判定,而放弃由陪审团审理的权利,让不少法界人士不得其解,有法务专家表示基本上90%的刑事案件都会选择陪审团审理,只有在辩方证据特别强大的时候才会选择由法官判定。

[mks_pullquote align=”left” width=”300″ size=”18″ bg_color=”#dd3333″ txt_color=”#ffffff”]法务专家邓洪律师表示,一般刑事案件最终审判会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法官审理(Bench Trial),另外一种是陪审团审理(Jury Trial),法官审理即是法官决定被告是否有罪。[/mks_pullquote]

邓洪律师表示,在辩方证据很强时,或是检方证据被质疑是否程序合法等情况下,被告和其律师要求法官审理的可能性比较大,认为与其由外行的陪审团员决定命运,不如由法官决定会更合乎正义。

针对粱志毅案件,其代理律师在辩护环节一直强调是探员诱导粱志毅犯罪,并质疑证人的诚信等问题,有可能就是希望通过这些辩护,证明检方的证据程序并不合法,邓洪律师表示,选择法官审判确实相当冒险,法官的判罚比陪审团会更加理智,在检方人证丶物证确凿的情况下,是很难不被定罪的。

陪审团审理相比较于法官审理而言,会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多,加州法律规定,在最终审判环节,必须获得12位陪审团的一致同意,才可以通过被告有罪或者无罪,陪审团只要有一人意见相左,案件就会流审。

由于12位陪审团员可能拥有不同的背景丶人生经验和看法,因此只要辩方律师在庭上能成功说服其中一位陪审团员,赞同被告无罪,全案就因为无法达成一致裁决流审,进入重新审判环节,因此刑事案有90%是用陪审团审理。

邓洪律师表示,这也意味这陪审团审理会比法官审理耗时更长,有一些被告和辩方律师不希望案件拖太长时间,也会选择法官审理,他也表示,粱志毅虽然被定罪,但是仍有重新上诉的机会,不过因为他已经被当庭扣押,即使是重新上诉,也必须在牢狱中等待。

刘龙珠律师补充说,粱志毅案如果选择陪审团审理,辩方律师也许有机会利用陪审团员的感情用事,来反制检方,那么案件的走向有可能是不一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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