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超速撞死人 留学生被判驾驶杀人罪

在加州某社区大学读书的大陆留学生小许,家境非常殷实。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几个月前,父母为他在美国购置了一台全新的奔驰轿车。虽然还没来得及考取加州的驾驶执照,但持有中国大陆驾驶执照的小许早就对这部新车蠢蠢欲动,提车当天,小许就兴奋的把车子开上了附近的山上兜风,开心不已。

小许性格张扬,为人高调,他的新车立刻成了朋友们的新话题。适逢周末,他的死党小张提议小许带他和另外三名女生一起出去郊游,喜欢炫耀的小许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便欣然同意。

几乎没有任何在美国行车经验的小许有些紧张,但在陌生的环境中驾车带来的新鲜和刺激感让小许还是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跟着GPS 显示的路线,小许开进了一个居民社区,因为他还未学习过加州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所须掌握的交通常识和法规,所以对于各种道路标志也完全不熟悉:在标有限速“30”的社区,小许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行车速度达到70,已是严重超速;在通过一个标有“STOP”停止标志的十字路口前,小许也并没有留意,他没有做任何短暂停止,而是保持高速继续前行。恰巧这时,一辆红色宝马轿车正驶过路口,小许躲闪不及,两辆车激烈地碰撞在了一起。及时赶来的警察及救护人员将车内的所有伤者急忙送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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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过后,红色宝马轿车的驾驶者因为脑部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宣告死亡。除此之外,小许车内的所有人员和红色宝马轿车内的其它乘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警察依法逮捕了小许,随后当地检察官对小许以驾驶杀人罪、鲁莽驾驶等罪名提起指控。

因担心小许会潜逃回国而不能按时出庭,法官对小许设立了高达两百万元美金的保释金。

分析

在美国,特权(privilege)与权利(right)虽然都属于“权”的范畴,但并非同一个概念:法律所赋予民众的权利,往往是默认民众拥有该项权利,政府对此介入较少,只有在违反法律时才可能被剥夺;而特权则大不相同,民众往往并非本来就拥有,须通过某项测试或达到某种水平才可获得,政府对此管制相对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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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驾车是一种特权,如果滥用,执法部门不单可以剥夺驾车的特权,而且还会引发刑事责任。机动车辆可以算作致命武器的一种,其危险性极高。驾驶者不但须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的严格测试后才能取得驾驶执照,并且一旦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法律惩罚也会比较严厉,以警示民众须谨慎小心的行使这一特权。

若当事人已有醉酒驾驶的犯罪前科而第二次酒醉驾车并同时造成了受害人死亡,在加州会被控二级谋杀罪,一旦罪名成立会被判处二十五年至无期徒刑;若当事人没有任何有关驾驶的犯罪前科,第一次因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或鲁莽驾驶而造成受害人死亡,在加州会被控过失杀人罪,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判处五年至十五年的牢刑;若当事人醉酒驾驶、超速驾驶或肇事逃逸而造成受害人受伤,则会被指控重罪,且面临一年至五年的牢刑;若当事人无照驾驶、驾驶速度超过100mph、飚车、以及外国游客或留学生因交通罚单未能按时出席法庭时,任何违规的指控都会升级为轻罪指控。

对于广大华人移民而言,因为鲁莽驾驶或醉酒驾驶而引致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驾驶者不仅会面临赔偿修理费,医疗费等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重罪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绿卡都可能被吊销。

教训

作为一项特权,驾驶机动车虽然可以给民众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同时也是一项危险性极高的活动,驾驶者需要背负很大的责任。一方面,驾驶者不但须严格遵守各种交通规则,小心谨慎驾驶车辆,另一方面,驾驶者或青年驾驶者的父母一定要购买足够的保险以保护自己,把可能的损失降低在最小的范围内。

特别提醒广大刚来到美国不久的游客或留学生朋友,美国的交通规则与大陆存在着很多差异,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恣意驾车上路,本来在陌生的环境中驾驶本身就会造成驾驶者的紧张,再加上不熟悉当地的交通标志,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邓洪律师
邓洪律师

法学博士,从社工丶记者到律师,精通国丶粤丶英语,是专精刑案的三语刑事律师。现为联邦法院丶加州最高法院丶上诉法院及高等法院出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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