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小费收入应纳税,必须申报

在餐馆、发廊、旅馆和类似行业工作的人经常会为他们提供的客户服务而收到小费。小费可能属于应税收入,对于在这些领域工作的人来说,了解与小费相关的关键信息非常重要。

国税局:小费收入应纳税,必须申报
小费

国税局:小费收入应纳税,必须申报

什么是小费?

小费是客户向员工支付的可选择性的现金或非现金付款。

  • 现金小费包括:直接从客户那里收到的小费,由雇主分发给员工的电子方式支付的小费,以及在任何小费分享协定下从其他员工那里收到的小费。所有现金小费都必须报告给雇主。
  • 非现金小费是指以现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收到的有价值的物品,例如:门票、通行证或客户提供给员工的其他物品或商品。非现金小费不需报告给雇主。

四个因素决定了付款是否属于小费。通常,所有四个因素都必须满足:

  • 客户是自愿而非强制付款;
  • 客户必须拥有确定金额的不受限制的权利;
  • 付款不应是谈判的主题或由雇主政策规定;和
  • 一般来说,客户有权决定谁收到付款。

直接和间接小费

当员工直接从客户那里收到的小费(即使是小费池中的一部分),属于直接小费。收到直接小费的员工包括服务员、调酒师和发型师等。

当通常不直接从客户那里收到小费的员工收到小费时,属于间接小费。收到间接小费的员工包括在餐馆收拾餐桌的服务生、服务调酒师、厨师和发廊洗发师等。

保存每日小费记录

员工必须每天记录收到的现金小费。他们可以使用第1244号出版物,员工每日小费记录以及向雇主报告(英文)中包含的表格4070A《员工每日小费记录》,来记录他们每日收到的现金小费。

他们还应记录任何非现金小费的日期和价值,例如门票、通行证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尽管他们无需向雇主报告非现金小费,但他们必须在其税表中进行申报。

向雇主报告小费

没有必需的表格,但报告必须包括:

  • 员工签名;
  • 员工姓名、地址和社会安全号码;
  • 雇主姓名和地址(机构名称,如果不同);
  • 报告涵盖的月份或期间;和
  • 该月份或期间内收到的小费总数。

员工必须在收到小费的次月的10号之前向雇主报告小费。

雇员可以使用第1244号出版物(英文)中的表格4070《员工提交给雇主的小费报告》,或者使用雇主​​提供的表格以及雇主使用的其他电子系统,只要它包含报告所需的上述要素即可。

员工不必向每位雇主报告每月少于20美元的小费金额。

在个人收入所得税申报表上申报小费

员工向雇主报告的小费,包含在员工的表格W-2,工资和税务报表(英文)中,用于申报个人税表。

员工未向雇主报告的任何小费都必须在表格4137,未报告的小费收入的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英文)中单独申报,以作为额外工资包含在税表中。员工还必须支付因这些小费所欠的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中的员工份额。

对雇主的要求

员工有收到小费的话,雇主必须:

  • 保留员工小费报告。
  • 根据员工的工资和小费收入来预扣税款,包括所得税以及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中员工的那部分。
  • 根据支付给收到小费员工的总工资以及报告的小费收入,来支付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中雇主的那部分。
  • 通过表格941,雇主的季度联邦税表(英文)来向国税局申报此信息。
  • 遵照联邦税收存款规定来存入预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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